世茂集团港交所公告,于12月17日,卖方(本公司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总代价为2,086,348,056港元。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于目标公司拥有任何权益。目标公司为特殊目的公司,专为拥有、发展、出资、推销及管理名为“维港汇”的西南九龙物业发展项目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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