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1年6月16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公告费等各类费用及担保债权),于2021年6月16日依法转让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作为下列债权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债务人及担保人的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序号贷款企业名称借款合同编号币种本金余额(截至2021年4月16日)利息余额(截至2021年4月16日)本息合计(截至2021年4月16日)保证方式保证人名称抵押人名称
1青海烧鹅仔酸辣粉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青银(0201)行固贷字(2018)年第001号]人民币27,950,000.002,262,173.8430,212,173.84保证青海春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王文剑
人民币27,950,000.002,262,149.2930,212,149.29
2青海海悦酒店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青银(0401)行固贷字(2015)年第002号]人民币27,700,000.003,810,021.8031,510,021.80抵押、保证卓银花、洪文旭青海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青银(0401)行固贷字(2018)年第06号]人民币24,690,000.002,747,359.6627,437,359.66
3青海紫玺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青银(0701)行流贷字(2018)年第224号]人民币2,704,541.34351,021.263,055,562.60抵押甘肃三源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青海源杰物资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青银(4001)行流贷字(2017)年第008号]人民币1,166,490.98210,744.731,377,235.71保证刚察县置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青海莆商商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青银(0501)行流贷字(2017)年第0020号]人民币1,994,213.98593,405.552,587,619.53保证青海中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青海天源乳业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青银(0501)行FS公普贷字(2019)年第4521号]人民币2,990,000.00412,009.183,402,009.18抵押、保证张海平、杨英彬张海平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4月16日(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债务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的本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同时扣减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的还款金额。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以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联系。
4、对公告所列债权有意购买者可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咨询洽谈有关事宜。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102号
联系人:张女士、朱先生、吴女士
电话:0971-6159143
邮箱:wushuang@chamc.com.cn
特此公告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青海日报》(2021年12月17日 第6版: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