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对《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和解金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承诺金办法》)及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改形成的《承诺金办法》总体沿用了2015年发布的《和解金办法》,并结合上位法和实践需要进行修改完善,主要修改了如下内容:一是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表述,将原“和解金”相关表述调整为“承诺金”,并删除了相关定义条款。二是根据实践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对承诺金的管理方式进行了完善。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鼓励当事人积极赔付投资者,为当事人自行赔付投资者预留了制度空间。
《承诺金办法》的出台,将为加强投资者保护,使受损投资者获得利益赔付提供坚实保障。有利于提升监管效能,稳定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