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萃欧 于 2024-9-12 17:36 编辑
“捷克的跨境电商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拥有巨大的潜力和机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商家参与其中,因此家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合规要求和消费者需求将是成功的关键。本篇文章将为大家总结一下捷克的稽查信函类型以及基本的解决方案。”
1. 某个或多个申报周期数据与实际不符 2. 进口/递延申报数据与海关记录不符3. 催缴信(滞纳金+滞纳金利息)4. EU B2B买家税号失效5. 晚申报6. 长期0申报 总体类型大致分为以上7类,下面我们将会按照稽查力度和处理难度为大家展开讲解: 类型1:某个或多个申报周期数据与实际不符 稽查力度:★★★★★ 处理难度:★★★ 信件主要内容: 税局基于买方申报内容,对纳税人当期申报数据产生了疑惑,要求纳税人澄清、修改、补充当期申报。 通常情况下,漏报或者故意少报发票会引起纳税人在某个或多个申报周期的数据与实际不符,税局对于此类稽查一直都是非常严格,尤其是捷克本地的B2B交易。且捷克本国内,同一发票号下金额超过一万捷克克朗的交易不申报,是百分百会触发稽查的,税局会在信件上标明发票号,交易金额和税金,来通知客户补报并且缴纳税金。 处理过程中会伴随的问题包括错月申报、错月申报产生的滞纳金,发票确实忘记申报但税金已缴,无法提供发票本体等。 处理方法: 提供发票原件——应包含发票号,交易日期,交易双方信息(名称,地址,税号),货物内容,交易金额,税率,税金等,在税局规定期限内更正申报。 处罚: 1.如果纳税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根据更改、补充或确认数据的请求提交后续检查报告,则其有义务缴纳 30,000 CZK的罚款(增值税法第101h条第1款)。 2.如果纳税人未根据此要求通过后续控制报告更改或填写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数据,税务机关将处以最高 50,000 CZK的罚款(增值税法第 101h 条第3款)。 3.如果纳税人未能履行与控制报告相关的义务,从而导致增值税管理严重复杂化或受阻,税务管理机构将处以最高 500,000 CZK的罚款(《增值税法》第 101h 条第4款) 预防建议: 1.开票合规,发票信息完整清晰,并且所有发票至少保留5年。 2.申报开始前,仔细确认是否存在本土超过1万捷克克朗(约400欧)的发票,需要给税代提供发票本体或具体发票信息进行申报。 类型2:进口/递延申报数据与海关记录不符 稽查力度:★★★★ 处理难度:★★★★★★ 信件主要内容: 税务局从海关得到清关信息,就申报数据与海关记录的巨额差异向纳税人提出疑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文件澄清。 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卖家不了解欧盟税规,对在货物时的文件并不会提供给税代申报,甚至有些欧洲税代根本不了解进口的递延的申报方式,给卖家错报,最终都收到了税局的稽查信,我们已经见过不少。 而在所有稽查类型中,这类涉及海关的稽查信函都是最难处理的,沟通的成本大大增加。处理过程伴随的问题包括无法提供所需的发票原件、购货合同、货运单据等,无法与清关公司直接联系获取文件,提供出来发票和稽查金额对不上,前税代不会处理误报等等。 处理方法:在收到信件之后的15天内提交稽查相关的进口货物的所有订购合同+报关单+对应发票,并且提供货运单或仓库接收证明等文件,由税代更正申报,并且向税局澄清货物进口之后的去向。 处罚:涉及海关一般罚金从1000至3000欧不等,但最高的处罚达到2万欧。 预防建议: 1.从国内采购到捷克仓库销售的卖家们,请一定保管好全套流程的合同、票据和凭证,一套证据至少要能清晰反映出(多少货物在何时从何地出发,在何处清关,缴纳的税种和税金金额,货物最终运送到何处,何时真正到达买家手中)这样的交易全过程,至少保留5年。 2.相关的清关票据,请寻找稳妥专业的税务代表为您按时、合规申报【这一点至关重要】 类型3:催缴信(滞纳金+滞纳金利息) 稽查力度:★★★★ 处理难度:★★★ 信件主要内容:截止x年x月x日,纳税人有一笔金额为xxx捷克克朗的税金未曾支付,通知您在规定日期内支付税金,或在有效期限内向税局澄清。 常见的滞纳金产生原因有两种: 1.是纳税人在缴税的时候并没有按照税局的要求导致税局无法识别这是你的缴税账户。 2.是确实不曾缴纳某个期间产生的税金或罚金,此种情形,还会附带产生一定的利息。 处理方法: 1.检查水单,确认您是否如数缴纳每期税金,情况属实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税金交到稽查信中的税局收款账户 2.如果认为税局的判断有误,也应拿出相应的资料向税局澄清。 3.尽量使用注册时在税局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税,并且按照税局的要求备注。 处罚: 1.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欠款,则税务局可根据税法第175条规定,税局通过强制执行或其他追回方式,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追回该欠款。 2.情节严重还有可能会被处以罚金,取消增值税登记,并且冻结银行账户。 类型4:EU B2B买家税号失效 稽查力度:★★★ 处理难度:★★ 信件主要内容:在某期申报中,EU B2B明细表里某税号经税局核查为失效或不正确税号,请求纳税人重新确认。 处理方法:若税号确实无效,则该笔交易已经不符合EU B2B免税的范畴,需要按照B2C的交易纳税申报。 类型5:晚申报 稽查力度:★★★ 处理难度:★ 信件主要内容:纳税人迟于申报周期进行申报,例如八月的数据,到了十月才报,税局接收到非当期申报对客户下发了税务稽查,要求支付晚申报的罚金。 处理方法:支付罚金,向税局发送水单。 处罚:晚申报罚金为一个月1000捷克克朗(约50欧)。 预防建议:请务必确认于每月5日至25日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数据,如果25号还没准备好数据,建议先做0申报,后期再改申报,如此以规避晚申报的罚金。 类型6:长期0申报 稽查力度:★★★ 处理难度:★★ 信件主要内容:截止x年x月x日,该纳税人已经连续一年未曾产生纳税义务,请重新评估是否有保留税号的必要。 处理方法: 若没有继续申报的必要,可以注销税号; 若还需要继续保留税号,需要交易凭证,在当期申报时申报递交即可。
结语: 以上就是捷克主要的稽查信类型,我们介绍了信件的主要内容,解决方案和一些基本的信息,相信会对各位的海外合规之路有很大的帮助。另外,捷克的稽查处理在欧洲,是相对之下比较严格的,超时处理会收到巨额的罚金(最高可以达到2100欧),我们也一直在提醒所有人,按时处理捷克的稽查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之内,合理避税,规则之外的红线,不要轻易逾越。—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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